网购车厘子品种是桑提娜,到货却成了拉宾斯,是否构成消费欺诈?|獬优解忧第22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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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某于2026年1月16日在某平台水果旗舰店下单购买标注品种为桑提娜(Santina)的车厘子,支付货款179元。两天后江某签收商品发现商品外包装、实物标签均无桑提娜(Santina)品种标识,与店铺宣传售卖的品种不符。江某随即与店铺客服核实沟通,商家明确自认实际发货品种为拉宾斯(Lapins)车厘子,并非宣传的桑提娜车厘子。
江某认为商家以拉宾斯品种车厘子冒充售价、品质更高的桑提娜品种车厘子对外销售,刻意隐瞒商品真实品类,误导其下单购买,商家构成消费欺诈,要求商家退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,同时主张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双方协商未果,江某诉至法院。
嘉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:
/ 姚薇 /
上海嘉定法院
安亭人民法庭
法官
日常生活中,电商经营者为提升商品吸引力、增强市场竞争力,往往会对商品展示效果、外观卖点进行适度包装与优化。事实上,贴合商品实际的合理美化、适度宣传属于正常的商业营销行为,无可厚非。但脱离商品真实属性,刻意夸大宣传、虚构产品品类、以次充好的过度“包装”,已然突破合法经营底线,不仅违背诚信经营准则,还会构成消费欺诈,最终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立身之本,亦是线上线下经营者必须恪守的法律义务与商业道德。经营者销售商品时,必须完整、真实披露商品品类、品质、规格、定价等核心信息,严禁虚构产品参数、混淆品类误导消费。一旦欺诈行为成立,经营者需承担退款及惩罚性赔偿责任,市场监管部门亦可依法作出罚款、停业整顿、信用公示惩戒等行政处罚。短期牟利终将换来经济损失与商业信誉永久受损。经营者应当树立长期合规经营思维,摒弃投机侥幸心理,以真实商品、规范经营维护良性市场环境。
网络消费拓宽购物渠道,但线上交易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、非即时交付、核验滞后等短板,消费者交易弱势地位更为突出。网购仅能依靠商家图文视频了解产品,极易被不实宣传误导,产生消费纠纷。消费者选购时,应当提前做好风险防范,完整留存全套证据:商品宣传页面截图、订单详情、支付凭证、完整开箱视频、商家客服沟通记录等,形成完整证据链,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。维权过程中应当把握法律边界,面对货不对板、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,可通过平台调解、12315投诉、诉讼等途径积极维权;同时坚持适度维权,仅主张法律明确支持的赔偿项目,不提出无法律依据的额外诉求,做到维权有据、维权有度。
电商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组织者与管理者,负有规范经营秩序、防范交易风险、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定责任,不能仅定位为单纯交易中介,需建立全链条风控机制,将监管关口前移。
一是严格商家入驻审核,核验完整经营资质,从源头拦截高风险、无资质商户;
二是建立常态化商品巡检机制,对虚假宣传、货不对板商家及时下架商品、作出处罚;
三是优化售后调处通道,简化消费者维权流程,快速化解消费争议,督促违规商家依法履行赔付义务。
通过常态化、精细化监管落实商家主体责任,整治线上消费侵权乱象,搭建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的电商信用体系,持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,推动电商行业规范化、法治化、长效化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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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|姚薇
摄影|蒋凯雯
部分漫画由AI辅助生成
责任编辑|李迪明子
执行编辑|阮艳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